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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拓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0吨化妆品原料熊果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更新日期:09:13:50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50吨化妆品原料熊果苷项目

建设规模和内容:企业拟购置搪瓷反应釜、不锈钢离心机、不锈钢干燥机等国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50吨化妆品原料熊果苷的生产能力,实现销售收入4000万元,利税750万元,工艺流程:五乙酰葡萄糖、单乙酰对苯二酚(合成)-五乙酰熊果苷(水解)-熊果苷。

建设地点:湖州市德清县钟管镇南湖路88号(企业现有厂区

项目投资:总投资3000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    建设项目周围主要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

保护目标

方位

最近距离(m

保护级别

厂界

污水站(生化池)

罐区

熊果苷车间

水环境

洋溪港

S

紧邻

~260

~10

~35

目标水质类功能区

环境空气

三墩村

三墩村1

N

~40

~75

~345

~315

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

三墩村2

NE

~1100

~1150

~1450

~1400

南湖社区

南湖社区

N

~315

~440

~690

~650

世纪公寓

W

~110

~290

~330

~310

南湖花园

NW

~110

~310

~460

~430

钟管村

钟管村

N

~1250

~1300

~1450

~1550

尚坝1

W

~495

~640

~590

~580

尚坝2

SW

~610

~850

~660

~675

青墩村

青墩村1

E

~260

~270

~520

~305

青墩村2

ESE

~1350

~1550

~1400

~1405

东坝斗

洋口

SSW

~690

~920

~700

~715

东舍墩村

东舍墩

WNW

~1300

~1500

~1550

~1500

噪声

三墩村1

N

~40

~75

~345

~315

声环境2类声环境功能区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废水经厂区预处理后纳入钟管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同时,厂区严格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所有污水均纳入相应管网,因此正常情况下对内河水质影响较小。

2空气影响分析

由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实施后正常工况下排放的各类污染物对预测范围内最大小时落地浓度能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由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结果来看,本项目不需要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3噪声影响评价

本项目噪声主要是各类生产设备、配套的泵、电机、风机等的运行噪声,经车间墙壁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值均能满足《工业企厂界环境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只要严格执行本次环评中提出的各项固废处置措施,本项目固废均能得到安全有效处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分析

本项目涉及二氯甲烷、乙酸丁酯、甲醇钠等危险或有毒有害物料,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企业应加强风险防范,编制应急预案,配置应急器材,防止相应的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

 2   污染防治措施清单

    内容

类型

主要内容

预期治理效果

废气

1)结合废气排放特点,本项目废气处理方案建议如下:

①车间含二氯甲烷的有机废气采用经二级冷凝(一级水冷凝+一级-15°C冷冻盐水冷凝)处理后,接入二级树脂吸附装置,脱附尾气接入本项目废气集中处理装置;

②车间水溶性有机废气乙醇、甲醇、乙酸甲酯经经二级冷凝(一级水冷凝+一级-15°C冷冻盐水冷凝)处理后接入本项目废气集中处理装置(水吸收+二级碱吸收装置);

③车间粉尘经设备自带的除尘系统除尘后直接高空排放;

④乙酸甲酯副产品装桶时,要求企业成品桶口加盖密封盖,呼吸废气可与车间废气预处理装置相连。

2)本报告提出的废气治理方案已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专项设计,以确保废气能够稳定达标排放。

经处理后排放的甲醇、粉尘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乙醇、乙酸、乙酸甲酯、二氯甲烷废气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中规定的排放限值

废水

1)本项目部分工艺废水进行车间预处理处理后废水与车间其他废水一起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管排入钟管污水处理厂。

2)厂区有处理能力300t/d污水处理站,要求做好做好废水预处理和污水处理站进水的调制配水工作,确保污水处理站的稳定运行和出口的稳定达标。

3厂区已建立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严禁废水直接排入总排放口。对生产车间范围内前30分钟雨水进行收集,收集的雨水经沉淀后汇入废水处理站处理。

4)生产车间的污水沟渠必须有防腐措施,采用高架铺设污水管。

地表水

综合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级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噪声

该项目的设备在设备选型上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平面布置。采取一定的隔声降噪措施,风机类设备的进出口管道设消声器,大型高噪声设备加装防振垫片,加强生产管理,及时维护,加强操作规范,以减小噪声。加强绿化,有利于进一步降低噪声源强。

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废

本项目固废分类收集,按要求统一堆放于厂区统一固废仓库其中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废按一般固废的要求规范化处置。

实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地下水及土壤

(1)清污分流,对初期雨水进行收集进污水站;

(2)做好生产车间的地面硬化防渗,车间内应对不同生产区域设置围堰和地漏;

(3)污水和给水管道全部实施地面化或实施明沟明管,并做好防腐硬化处理;

避免泄露对地下及土壤造成污染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浙江拓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0吨化妆品原料熊果苷项目选址位于钟管工业功能区,该地区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环境条件较为优越,符合环境功能区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的污染物通过厂内“以新带老”削减平衡;项目实施后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本项目具有较高的清洁生产水平,符合清洁生产原则要求;本项目风险防范措施符合相应的要求,该项目产品、生产工艺和设备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因此,从环保角度而言,浙江拓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0吨化妆品原料熊果苷项目在现有厂区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在浙江拓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网站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取本项目环评文件简本及本项目环评的补充信息。

 

、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浙江拓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德清县钟管镇南湖南路88

联系人:谢再法

联系电话:13587939758

 

 (2)环评单位:浙江碧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万塘路317号华星世纪大楼503

联系电话:0571-28257967

 

(3)当地环保部门:德清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

联系电话:0572-8065679

 

(4)环保审批部门:湖州市环保局

地址:湖州市长兴路128

联系电话:0572-2668520

 

八、环评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在报送湖州市环保局审批前,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将在浙江拓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公开供查阅

 

 

 

 

 

 

 

浙江拓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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